权力姓“公”不姓“私”
腐败问题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公权私用、以权谋私。
从党中央、中央军委严肃查处的一批大案要案来看,徐才厚、谷俊山等腐败分子忘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党性原则丧失、公私天平倾斜,把权力当作寻租工具、变现机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不择手段捞钱敛财,用组织权力抬高个人威信,用公家资源满足一己私欲,情节之严重、影响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权力不是个人私有财产,更不是为所欲为的私器,而是负有人民重托约束的公器。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忠实地为他们办事”,而不是为个人办事;只能“适合人民的利益”,而不是适合少数人的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性质宗旨的生动彰显。离开了这一条,执政之基就会坍塌,力量之源就会枯竭,党和军队就有变质变色的危险。
权力一旦改姓,“私”字就会无限放大,大得没有边际;“公”字则会无限缩小,小到难觅其踪。其危害绝非腐败分子贪占一点、奢靡一点那么简单,而是严重侵蚀党和军队的肌体,动摇党和军队的根基。徐才厚案件给党和军队形象、政治工作形象以及官兵对领导干部的信任造成的损害就是深层的、广泛的、长久的,其影响不可低估。
公权之裂缝,是被私欲一点点撑大的。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欲壑难填、蛇欲吞象,是因为权力的滋味太诱人,权力的兑换太容易,进而陷入一种贪腐恶性循环之中:用权力谋取私利——用私利获得更大权力——用更大权力攫取更多私利……最终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越陷越深,欲罢不能、追悔莫及,葬送个人前程和家庭幸福,损害党和军队的事业。因此,权力必须置于严格监督约束之下,关进“铁笼子”,让掌权者始终“惴惴如临深渊,矜矜如履薄冰,栗栗如不满日”。
习主席语重心长地指出,衡量党性强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公与私这道选择题,选项只有“A”和“B”,看似简单,实则不易。“公者千古,私者一时”。军队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肩上有千斤重担,身后有千军万马,更要一心为公、夙夜在公,坦荡做官、谨慎用权,创造出无愧于党和人民、无愧于官兵、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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