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公车私用问题屡禁不止
记者从拉萨市纪委了解到,2014年以来,拉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处理5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7人,分5次通报12起典型案例。查实的各类问题线索中,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排前三位,分别占比25%、12.5%、6.3%。
公车私用
驾公车购物游玩被查
记者了解到,虽然自治区、拉萨市出台多项规定禁止公车私用,但仍然屡禁不止。有些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俨然把公车当成了个人私车,不但完全没有公私之分的概念,甚至还存在侥幸心理。如拉萨市公安局铁路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格桑罗布,驾驶公车与家人前往城关区蔡公堂乡购买牛奶,在返回拉萨途中,将车停在路边同家人一起在草坪上玩耍,认为不会有人发现,也不会产生多大的问题,被拉萨市纪委查处后给予格桑罗布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消费
过林卡花6350元公款被查
另外,还存在在部门利益的驱使下,公款消费往往存在心照不宣的潜规则,被赋予政治待遇的内涵,变成领导对下属或补偿或激励的一种手段。如墨竹工卡县唐加乡政府班子以关心和鼓励乡所辖4个行政村村“两委”班子,召集唐加乡全乡干部及拉东村、东布岗村、冲尼村、莫冲村“两委”班子成员60人左右,利用两天时间在唐加乡拉东村达布沟集体过林卡,用去公款6350元,被拉萨市纪委查处后给予唐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觉次成党内警告处分,追缴集体过林卡费用6350元。
擅自离岗
严重扰乱机关管理秩序被查
拉萨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中不守工作纪律,不严格要求自己,从政道德滑坡,作风漂浮疲沓、岗位责任心涣散。如拉萨市环保局驻墨竹工卡县德仲村工作队队长迎春和副队长何飞以改善德仲村村前道路需到拉萨联系购买水泥为由,在未向门巴乡和墨竹工卡县强基办请假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到拉萨,严重扰乱了机关日常管理秩序,在干部职工中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被拉萨市纪委查处后给予迎春行政记过处分、何飞行政警告处分。
宴请敛财
办欢送会收礼2.2万元被查
原来只有婚丧嫁娶才广泛进行宴请,现在不少领导干部遇到子女升学、参军,老人过寿以及晋升、乔迁等也都要操办一番,甚至借机敛财。如曲水县农牧开发建设办公室主任班旦,因女儿考上内地西藏班,在拉萨市嘎玛贡桑康桑林卡举办女儿欢送会,宴请亲戚好友和同事共计110余人,收取礼金共计2.2万元,被县纪委查处后给予班旦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礼金2.2万元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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