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全部落实并发放到位

07.01.2015  19:18
截至2015年1月6日,我校 2014—2015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已全部落实并发放到位,共计417.80万元,这是我校开展研究生教育以来财政资助最多的一次。本次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发放,标志着我校三个层次奖助学金政策体系第一次全面、顺利得到实施。 根据《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实施三个层次奖助学金政策体系。第一个层次是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金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每年分两次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覆盖面为全部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作除外)。第二个层次为学业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照在校研究生的40%确定受奖学生人数。第三个层次是国家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标准为每人2万元。以上奖助学金全部来源于西藏自治区财政。三个层次的奖助学金体系的建立,为我校研究生的生活和学习提供了物质保障。 为了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研究生处专门制定了系列评审办法及研究生绩效考核办法,公布了评审的标准和程序,确保了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奖助学金的发放不仅为同学们提供了生活上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激励了同学们的学习、科研的积极性,促进了学风建设,也将对招生数量和质量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同学们纷纷表示要更加心怀感恩,努力学习,争取成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文:刘亚文、冉永忠/编辑:张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