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召开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七次学习会

14.06.2018  11:36
6月13日上午,学校党委召开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七次学习会。学校领导及全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会。学习会由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扎西卓玛主持。
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刘凯传达了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党委常委、副校长史本林传达了自治区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上宣传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沛华传达了中共陕西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转发省纪委近期通报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知》。
按照学习总体安排,法学院院长侯明教授作《宪法》专题辅导报告。他介绍了《宪法》的性质、制定程序、作用和与其它法律的区别等内容,加深了与会人员对《宪法》的认识;他例举了历次修订《宪法》的主要内容,从多个方面阐述了修订《宪法》的重要意义,让与会人员更全面地了解修订《宪法》的必要性。他详细解读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修订《宪法》的背景、原则、过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详细阐述了修订《宪法》使党的领导地位更为彰显,党的领导更为自信、科学,党的领导更为直接、有效,党的领导法治化更具特色。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辅导报告对于深入学习《宪法》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大家纷纷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宪法》内容,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懂弄通、入脑入心,争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模范,不断适应新时代对民族教育工作者提出的新要求。
(文:王永安/图:胡建彬/审核:王斌礼/编辑:闵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