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督查验收阿里地区藏语文工作圆满完成

02.09.2015  13:3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区藏语言文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区干部职工学习“双语”动员部署会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洛桑江村主席和甲热·洛桑丹增副主席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8月12-28日,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曲扎同志带领阿里地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地区教育局、地区民宗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督查验收组,翻雪山过草地,克服雨雪路滑、恶劣天气、高寒缺氧、泥泞陷车等困难,行程8000多公里,深入阿里地区措勤、改则、革吉、札达、普兰、日土、噶尔等7个县、21个乡(镇)、17个村居、11所中小学(含幼儿园)、43家机关单位(公共领域服务场所)、7座寺庙、13个公安边防检查站、5处旅游景点,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征求意见、查阅资料等形式,对阿里地区的藏语文社会用字检查整改工作、“双语”学习和藏语委办(编译局)“四有”要求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共召开了座谈会20次,参会人员达到近500人。

此次督查验收工作得到了阿里地委书记白玛旺堆、行署专员朱中奎,地委委员、地委秘书长和忠华,行署副专员罗庆武、张定成、袁富国等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白玛旺堆书记、朱中奎专员对此次督查验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督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责成地县有关部门限期整改落实。通过先后两次与地委、行署领导沟通协调,促成阿里地区行署出台了《阿里地区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阿行办发〔2015〕90号),进一步明确了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 的主要任务,并与各县在家的县委书记、县长等主要领导进行交流沟通,开展现场办公,解决了部分县藏语委办(编译局)长期遗留下来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尤其是解决了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督查验收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显著成效。

在与阿里地区意见反馈会上,曲扎同志指出,民族语文工作是民族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和群众性,涉及面很广。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有利于保障藏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有利于推动各民族之间交流交往交融,有利于挖掘、保护、发展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有利于增强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政权基础。加强藏语言文字工作,是我们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内在要求,是我们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三性”反动本质、回击“藏民族文化灭绝论”、“藏语前途岌岌可危”等谬论和谎言、掌握反分裂斗争话语权和主动权的重要举措,对巩固边疆、稳定边民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曲扎同志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区藏语言文字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洛桑江村主席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藏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进一步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抓好藏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幼儿教学抓起抓实,小学阶段和初高中阶段要抓好抓强抓出效果;要加强干部职工的藏汉“双语”学习和培训工作,真正做到汉族干部职工学习使用藏语言文字,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互帮互学、共同进步。三要进一步科学定位,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四有”要求,配齐配强藏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业务人员,完善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藏语言文字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四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履职尽责。各级藏语委办(编译局)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各级党委政府当好藏语言文字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调查研究,制定藏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五要进一步加强整改,巩固成效。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以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监管机制,定期检查藏语文社会用字工作,及时清理纠正用字不规范、翻译不准确等问题,抓好藏语文社会用字的整改工作。

8月25日,阿里地委书记白玛旺堆在自治区督查验收组《关于阿里地区督查验收藏语文工作的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一要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协调落实‘四有’工作要求;二要认真整改,特别是督察组提出问题限期整改,规范社会用字;三要重视藏语文工作人才的培养。”阿里地委将白玛旺堆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关于阿里地区督查验收藏语文工作的情况汇报》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县、各部门。

督查验收组通过沟通协调,帮助阿里地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协调解决了4个事业人员编制,业务工作专项工作经费从20万元增加至40万元,并纳入了每年的财政预算;为各县藏语委办(编译局)解决了不少于5万元的业务专项工作经费,并纳入了每年的财政预算,各县不少于4人的编译人员编制。

 

供稿:办(局)语管处

责编: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