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通知
为做好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按照《西藏自治区科学
技术奖励办法》,结合西藏实际,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
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孟 德 利 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 :多 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委 员 :李 秀 珍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念 东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岗 青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索朗措姆 科技厅纪检组组长
邱 川 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曲 扎 财政厅副厅长
胡 学 军 卫计委副主任,自治区人民医院院长、主任医师
李 宝 海 农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假 拉 气象台台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娄 源 冰 西藏大学副校长、教授
尼玛次仁 西藏藏医学院院长、教授
黄 跃 西藏军区总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
陈 波 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 师、高级工程师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厅,
办公室主任由岗青同志兼任,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