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全面加强涉河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9月6日,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涉江河、湖泊、湿地相关问题清理、整治和整改工作。会议由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张永泽同志主持。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职能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九届区党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林业厅、水利厅关于河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下一步集中开展涉河湖湿地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高度,从履行党的使命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角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次做出重要批示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意志,给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再次敲响了警钟。区党委常委会会议迅速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吴英杰书记、齐扎拉主席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结合西藏实际,加快推进美丽西藏建设,狠抓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全面开展河湖湿地清理,进一步展示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高度政治自觉,进一步展示了自治区坚决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的鲜明政治态度和坚定的信心决心。
会议指出,西藏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战略地位极为重要。总书记反复叮嘱,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洞庭湖、秦岭、祁连山等生态破坏事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是侵占蚕食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大搞开发建设、违法排污等。我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占全区国土面积的34%,其中涉及了众多江河、湖泊、湿地,全面清理整治涉河湖湿地生态环境问题,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是全区上下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绝对忠诚的重要政治体现,是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行动,也是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举措。
会议强调,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新作为,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不仅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我区的历史使命,更是全区上下为之不懈努力的奋斗目标。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好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抓好河湖湿地清理整治工作,扎实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按照吴英杰书记、齐扎拉主席的批示指示要求,坚决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规范河湖湿地保护与管理,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我区涉河湖湿地生态环境问题。要坚持精心查摆问题、精准识别问题、精细梳理问题,突出资源开发利用、建设活动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工作重点,全面清理各河湖湿地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现状,全面清理涉河湖湿地违规审批、违规开发、违规建设、违法排污,蚕食侵占、私搭乱建、围湖造田、侵占河道、挖沙采石等情况。分门别类,逐条梳理,逐项研究提出整治整改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全面跟踪整改落实。三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涉河湖湿地问题整改整治工作。要把涉河湖湿地问题整改整治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过程,制定专项方案,强化措施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严肃责任追究,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问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迁就,决不任其成势,切实全面整改、系统整治涉河湖湿地相关问题,确保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四要举一反三,全面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区涉河湖湿地整治整改工作要按照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系统整治要求,紧密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整改时限要对齐、措施要对应、步调要一致、进度要统一,不能顾此失彼、避重就轻、脱节断档。下半年要着重推动规划层面、资源开发领域、自然保护区管理、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的督察整改任务,盯住2018年底前需要完成的整改措施,确保保质保量、按时按点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