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他人偷渡外国人被判驱逐出境
08.08.2014 11:13
本文来源: 中国西藏网
组织他人偷越国境进入中国务工并从中收取1500元至2000元不等费用,6日,缅甸人老强(译名)被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驱逐出境。
经法院审理查明,老强是缅甸籍人,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老强在缅甸召集欲到中国务工人员10余人,先后6次偷越国境进入中国。老强安排偷越者到浙江温州、台州等地务工。
承办法官提醒,境外务工应选正规渠道,企业主在聘用外籍员工时,务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和核实员工身份。同时,中国公民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切不可轻信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原标题:一组织他人偷渡外国人被判驱逐出境
(责编: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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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4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