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4)》
■腐败官员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侵犯公民权利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高度肯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近日,中国人权研究会推出有关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蓝皮书《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报告(2014)》。与作为政府报告的人权白皮书不同,人权蓝皮书是人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对中国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的实时分析。8月7日,本报记者就人权蓝皮书相关内容专访了国家人权教育培训基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人权蓝皮书执行主编常健。
蓝皮书特别强调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民环境权利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强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并提出要“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为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您认为,2013年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有哪些亮点?
常健: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中国在全面推进工作权利、社会保障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和文化权利保障的同时,特别强调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利。
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中国政府大力推进协商民主建设,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吏治,严厉惩治官员对公民权利的侵犯;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环境保护法都对公益诉讼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被侵权方可以采取更有力的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在特殊群体权利保障方面,政府高度关注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农村留守儿童、遭受性侵的女童的权利保护问题,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打击侵权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海外中国公民、戒毒人员以及被羁押人员的权利保障。
在国际人权领域,中国第二次接受联合国人权定期审议,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与欧盟、美国、德国、荷兰分别举行了人权对话,并邀请欧盟人权事务特别代表访华,举办了第六届“北京人权论坛”。在2013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选举中,中国第三次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
记者:人权蓝皮书中提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十八大以来政府工作的一个重点领域,请您分析一下生态文明建设与人权保障的关系。
常健:生态环境涉及到公民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环境权等一系列权利的保障。2013年,中国大力开展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统一发布PM2.5监测信息,三类企业须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六大重污染行业被限值排放,七部委联合开展“治排”专项行动,规范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环评违法实施“零容忍”,并提出要“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些举措都对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环境权保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