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27个市、县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

27.12.2016  03:39

自国务院做出不动产登记的决策部署以来,西藏各级国土部门紧紧围绕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要求,积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截止目前,西藏七市(地)主城区全部完成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工作。其中,山南、林芝、拉萨完成全部县城的“发新停旧”。计划于2017年,实现所有市(地)、县(区)完成“发新停旧”工作。

另外,西藏已有27个市(地)、县(区)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据了解,今年9月,西藏在林芝、拉萨2市4县颁发了全区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证书,使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范围实现了省级全覆盖。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