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10.09.2015  23:54
 

关于举办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工作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实施《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和《关于加强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不断推动全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就举办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业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5年9月21日-24日,其中9月21日全天报到。

(二)培训地点:西藏宾馆(地址:西藏拉萨市北京西路12号,总台电话0891-6839999)。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集中讲解政策、座谈研讨、实践操作等方式,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一)总结近年来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二)讲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人事考试相关政策;

(三)与会人员围绕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行座谈;

(四)讲解并现场演示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

三、培训对象

1、七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专技工作(含人才、职称、继续教育、人事考试)的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每个地市不超过2名。

2、七地市所辖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称及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工作的同志1名。

3、区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从事专技及人事考试工作的同志各1名。

4、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第八中学、第一中学、第三高级中学及西藏大学财经学院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的学校教务处负责同志1名。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地各部门接到通知后,尽快确定参训人员,并将报名回执(附后)于9月16日前传真或发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传真:0891-6845871,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2、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区直各单位及拉萨市直相关单位参会人员不安排食宿)。

3、各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的工作人员,须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安装最新版“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和“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软件”,以及数据库文件、加密狗设备。

4、区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管理的工作人员,须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安装最新版“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软件”及数据库文件。

附件:报名回执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