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究竟为了什么?
编者按: 当下,作为舆论热点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被一些人解读为降房价、反腐败的奇药良方。这些解读没有准确把握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和实质,有必要予以澄清——不动产统一登记,究竟为了什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2013年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国土资源部一个部门承担。
随之而来的是满天飞的相关报道。有不少报道将统一登记与房价调控直接联系起来,认为统一登记后就可以降房价,如《马光远: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使房价大跌》、《潘石屹:不动产统一登记若今年实施房价马上跌》;有的报道则是将统一登记与反腐败联系起来,好像统一登记就只为了反腐败,如《外媒称中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吓坏贪官》、《不动产统一登记受阻6年 不愿财产暴露是主因》、《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当为公民反腐作贡献》、《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反腐败功能》等等。这些报道是片面的、不客观的,没有全面准确地把握不动产登记的目的和实质,有必要在此澄清,以正视听。
不动产统一登记和降房价有关系吗?
笔者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和降房价没有直接的关系;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统一登记的直接目的不是为了降房价。但不可否认的是,统一登记之后,特别是全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联网之后,更有利于国家对不动产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有关报道之所以认为统一登记有降房价的“奇效”,只是关注了房屋登记甚至只是关注了房屋登记信息的联网,好像不动产统一登记就仅仅只是局限于此。这样理解的话,国家就没有必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了,因为只要将全国的房屋登记信息联网就可以达到这些媒体所报道的目的。
其实,房屋登记信息联网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很小的一部分。首先,从统一的对象来说,依照《决定》,统一确权登记的不仅包括房屋和土地,而且还包括林地、草原和海域,将对象扩大到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次,从统一的内容来说,统一的不仅是机构,还有登记的表册卡簿、法律依据、权利证书以及信息平台等各个方面;此外仅就信息联网而言,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其内涵也远远大于目前有关媒体所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