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西藏11项惠民新政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24.08.2014  20:03

    

    图为拉林高等级公路墨竹工卡段施工现场。 记者 高加库 摄

    “民生阳光”普照雪域高原 —上半年我区经济运行述评之三

    半年已过,面对民生工作的期中考,西藏如何诠注?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实施民生先动。

    伴随着一项项民生新政、一桩桩民生实事的落地生根,我们在这份答卷中欣喜地看到,一幅幅温暖的民生图景映照着万家灯火,暖流涌动;一幅幅温暖的民生图景体现在百姓心坎里、口碑中,向我们娓娓道来。

    11项惠民新政——

    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拉萨市丹杰林巷的孤寡老人达瓦扎西说:“藏历新年前我收到了政府发放的900元节日补贴,现在低保又多发了钱,心里真是高兴。

    与达瓦扎西一样,从新年伊始,全区广大群众和基层乡镇干部便收到了一份大大的“红包”。不仅如此,更多的“惊喜礼包”接踵而至:今年年初,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办好民生十件实事,年初安排70多亿元,在继续加大民生补助提标扩面力度的同时,出台了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村医待遇、发放全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生活补助等11项民生新政。

    扫描这11项新措,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是重点领域,低保人群、五保老人、乡村干部职工及基层人员是保障重点人群。首次发放的全区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生活补助,其中教师和医护人员补助高于乡镇干部,并且突出高海拔边远地区。除教育“三包”1项即将到来的秋季学期执行外,其他的民生新措均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我区把有限的财力优先地、更多地投入到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体,投入到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这充分体现了公平、均等的社会保障新思维。”采访中,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给出了如此评价。

    民生大如天,枝叶总关情。幸福不幸福,百姓说了算。其实,不管思维如何新,对于普通的各族干部群众来说,更直观、更实在的感受无疑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490元;农牧区医疗制度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80元;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302元,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40元;村医、兽医待遇标准提高到月人均600元;“三包”经费每生每学年增加200元;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生活补贴月人均增加50元;村干部基本报酬和业绩考核奖励补助标准提高10%;边民补助标准年人均增加200元;五保户供养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900元。

    “我们关切的民生问题,区党委、政府几乎都替我们想到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各种补贴,只要你想得到的,我们不仅都有,还比以前拿得更多了!”米林县南伊珞巴民族乡琼林村支部书记、主任达娃感慨地说,“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幸福来敲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