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被警方带走

10.07.2015  18:32

北京商报讯(记者 魏蔚)记者昨日获悉,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刘春宁于6月22日已被深圳警方带走。据悉,刘春宁被带走是涉及其就职腾讯期间的商业贿赂。

此后腾讯公关部证实了上述消息。腾讯方面昨晚发布公告称,内部多名在线视频相关业务员工存在贪污受贿行为,触犯了公司“高压线”并涉嫌违法。目前公司已向警方报案,正等待处理结果。腾讯公关负责人张军也对北京商报记者证实,腾讯去年一次例行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了前两年的视频团队涉及严重贪腐问题,之后警方抓捕了多名在职、离职及供应商人员,并在进一步侦查中牵出了刘春宁。

上述说法也验证了此前的消息:在刘春宁离开腾讯之前,腾讯在内审中就查出刘春宁与自己的“影子公司”就视频版权签约进行业务往来。刘春宁即将离任前,还签了个2000万元的相关合同。

资料显示,刘春宁此前在腾讯工作十年时间。2005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2006年,被任命为腾讯公司企业拓展部总经理。2013年7月1日,从腾讯离职。离职时的职务为腾讯在线视频部门总经理。

同年8月,刘春宁入职阿里,分管数字娱乐事业部,现兼任阿里影业执行董事。据了解,在刘春宁离职后,腾讯方面当时就竞业禁止问题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对刘春宁提起民事诉讼,并向其追讨在腾讯就职十年的全部股权收益,数额高达数千万元人民币,此举几乎可以说是让刘春宁“净身出户”。2014年底,深圳南山区的一审判决支持了腾讯这一主张,这也被视为“互联网竞业禁止协议索赔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