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不撤 标准不降 要求不松 热度不减 西藏自治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21.11.2017  11:51

根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安排,自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结束西藏自治区进驻阶段工作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机构不撤、标准不降、要求不松、热度不减,持续发力,强化统筹调度,严格问题整改,严肃追责问责,持续宣传报道,有力确保了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后续工作持续有效推进。

机构不撤,持续抓好统筹调度。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善始善终、善作善成,持续抓好迎检后续工作。自治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西藏自治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细化方案》,明确了全区配合中央环保督促后续工作重点、任务时限和具体要求,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并统筹协调好各市(地)、各部门、各职能组工作。同时,各级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常设迎检办公室,安排固定工作人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服从调度指挥,迎检后续工作有人员专抓、有部门专管,有效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标准不降,持续抓好整改督办。坚持中央环保督察标准和尺度,延续边督边改工作方式和要求,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实行“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指派专人蹲点督办,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实时跟踪整改进度,有效推动有关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截止10月底,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向我区移交的32批次、1022件环境信访件,已办结1020件,其中新增办结7件,办结率达到99.8%。同时,为确保整改工作成效,10月自治区整改督办组对全区重点标星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各市(地)也纷纷建立整改督办机制,采取定期巡查、专项督查、专案督办、执法后督察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重点案件回访率达到100%。

要求不松,持续抓好追责问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坚持“四个不放过”原则,以“零容忍”态度加大环境问题查处力度,对环境问题久拖不办、整改不力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持续保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期间,纪检监察、环保部门分别抽调1人,常驻追责问责组,全程监督指导各市(地)、各部门的整改督办和追责问责工作。截止10月底,共约谈232人(新增10人),问责148人(新增3人)。针对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882家、立案处罚784家,罚款金额2787.07万元,行政拘留2人。

热度不减,持续抓好宣传报道。按照既定部署,自治区“一报一台一网”及各市(地)媒体,继续围绕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和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持续加强宣传报道工作。期间,西藏日报、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等自治区主要媒体建立定期公布制度(每7-10天为一个周期),及时公布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开辟《美丽西藏 我们共同守护》等专题专栏,持续做好全区生态环保成就性报道。9月下旬至今,共编写舆情专报2期,编发信息专报23期,组织自治区主要媒体共刊发相关报道250多条次,网络媒体和新媒体共刊播转载相关稿件600余条次,阅读量28万余次,删除相关负面信息617条。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系统2017年 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西藏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环保厅
敢于担当 主动作为 林芝市环境监察队伍严格履职尽责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林芝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