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通过多部地方法规 推进法治西藏建设

09.01.2017  15:34

西藏地方人大披露,2016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全年共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12件,通过8件,注重完善经济、社会、生态等多个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推动法治西藏建设。

当日西藏自治区人大、政协在拉萨举行新闻发布会,确定西藏自治区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分别定于2017年1月10日、1月9日在拉萨召开,西藏将开启地方“两会”时间。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秘书长王德文介绍,过去一年,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共通过8件地方性法规。在社会立法方面,分别修改完善了边境管理条例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新修订的旅游条例则从法治层面更好地引领推动西藏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而在生态立法方面,主要审查批准了拉萨市古村落保护条例、拉萨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日喀则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美丽西藏建设提供法制支撑。

一年来,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西藏自治区各族各界政协委员也积极履行职责,在推进西藏“十三五”规划、构建青藏高原特色产业体系、精准脱贫、促进宗教和谐、扩大外交交往等方面协商议政、建言献策。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陈海介绍,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协还组织在藏的全国政协委员深入“4·25”尼泊尔地震灾区日喀则市视察调研,现场协调解决发现问题,并从灾后重建、科学推进扶贫搬迁等8个方面提出建议,得到有关方面研究落实。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