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西藏共有345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5.11.2016  13:37

  中国西藏网讯  11月14日,记者从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西藏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各级纪检机关共开展明察暗访4500余组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488起,处理65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5人,对156起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强大震慑。

  西藏自治区纪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田胜伟在新闻发布上介绍,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自觉承担起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西藏自治区纪委在中央纪委和西藏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带领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干部队伍得到净化

  田胜伟说,五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始终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狠抓教育、监督、制度各项工作,努力维护党员干部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推动政治纪律教育常态化,把政治纪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含糊,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同时,还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中央和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把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作为西藏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问题来抓,以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执纪监督的尺子,切实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错误行为。

  此外,还开列政治纪律“负面清单”,严查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制定共产党员、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处分规定,架起政治纪律“高压线”,建立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协作配合机制,集中核查党员干部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办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田胜伟表示,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决策部署,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统筹谋划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上率下,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自第八次党代会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先后召开180次常委会,其中有71次研究部署了党风廉洁建设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为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两个责任”提供了遵循。

  西藏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审定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协调、督促重要案件查办;多次召开“七人小组”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汇报;亲自带队深入地市和县乡,调研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督导检查,层层传导责任压力。2014年以来,西藏自治区党委每年派出由省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深入7个市(地)和区直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实地检查考核。制定出台党风廉洁建设约谈办法,实现了对市(地)、县(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单独约谈全覆盖。

  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螺丝。2014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先后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19家单位和163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组织处理120人,其中,问责地厅级干部22人,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田胜伟介绍,西藏自治区党委专设纪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西藏自治区纪委认真组织实施,大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保障。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围绕落实“两个责任”、坚持“两个为主”、实现“两个全覆盖”,科学制定纪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年度改革要点,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形成改革成果97项,为推动我区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改革完善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明确派驻机构由自治区纪委直接领导,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制定加强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实行派驻机构统一名称、统一管理。采取综合派驻和单独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32家派驻机构,实现对94家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

  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建设。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纪检机关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改革县乡纪检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任务,全区74个县(区)纪委监督执纪机构从17个增至171个、697个乡镇全部设立纪委,单独挂牌,基层纪检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执纪力量明显增强。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田胜伟说,西藏自治区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始终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寸土不让,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执纪,促进党风民风向善向上。建立作风问题监督执纪长效机制,紧紧咬住“常”“长”二字,每逢重要年节假日,均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强化警示教育,实行区市县三级联动交叉突击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常态化,在西藏纪检监察网开通“四风”举报直通车,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

  纠正和整治“四风”突出问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问题,扭住“四风”不放,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少数”和享乐奢靡,对职能部门在“三公”经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深挖潜入地下的不正之风,抓住群众反映强烈、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严查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严查顶风违纪行为,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的重要内容,西藏自治区纪委统一提级审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不收敛、不知止的顶风违纪问题。

   积极推进巡视“全覆盖”,从严治党利剑作用发挥明显

  田胜伟表示,西藏自治区党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定位,扎实推进全覆盖,巡视利剑作用凸显。深入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推动巡视聚焦转型,明确巡视要以加强党的领导为根本遵循、以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途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把巡视对象分为地市和县区、区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驻内地办事处4个板块,实行巡视“板块轮动”。坚持常规巡视与专项巡视相结合,实行“三个不固定”,采取巡视“一托N”或“一带N”、汇报“N合一”或“1+N合一”的模式,对性质相同、行业相近的部门同类同步安排、分批集中汇报。党的十八大以来,区党委开展的前8轮巡视,共发现突出问题1405个,整改问题755个。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田胜伟说,西藏自治区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抓早抓小,又严惩腐败,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规范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西藏自治区纪委坚决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坚持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督促地(市)纪委定期向自治区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制定加强和改进纪律审查工作的意见,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对重要问题线索提级办理。

  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法分开、挺纪在前,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纪律审查各个环节工作的重要标准,推动执纪审查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依赖“两规”向注重初核转变。

  坚持常抓不懈与重点惩治双管齐下,反腐惩贪不手软,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区推行交叉联合执纪审查工作模式,建立重要问题线索跟踪督办机制,发挥反腐败协调工作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与职能机关和部门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整合力量,集中突破大案要案。五年来,全区纪检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488件,处置问题线索4078件,立案1798件、结案 13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2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

   持续深化“三转”,自身建设明显加强

  田胜伟介绍,西藏自治区全区各级纪检机关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和基础工程,坚决落实“三转”要求,整合资源挖潜力、盘活存量调机构,开创了纪检队伍建设新局面。清理议事机构,加强监督执纪力量,通过明确职责定位,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调整内设机构、规范履职行为等有力举措,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力量。五年来,全区各级纪检机关退出或取消议事协调机构4464个。其中,自治区纪委机关取消或退出议事协调机构122个,精减率达88%;7个市(地)纪委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464个,精减率达81%;74个县(区)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3878个,精减率达82%。明确规定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一律不再参与主业主责以外的工作,各级纪检机关不再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等工作。

  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切实强化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西藏自治区纪委围绕执纪审查、选人用人、巡视监督、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85项内部工作制度,实现机关内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规范全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称谓、排序和挂牌。建立通报报告工作机制,西藏自治区纪委每半年通报全区纪律检查工作情况,市(地)纪委、派驻机构按月报告工作情况,市(地)纪委书记按季报告履职情况;制定市(地)纪委书记、副书记,自治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区管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3个提名考察实施办法,明确市(地)纪委副书记为区管干部。

  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队伍,西藏治区纪委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为全区各级纪检干部划出纪律“红线”。同时,自治区纪委、市(地)纪委成立纪检干部监督机构,县区纪委指定专人负责干部监督工作,初步形成区市县三级干部监督工作体系,强化对干部的监督和纪律约束,严防“灯下黑”。四是着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区各级纪检机关大力实施人才培育工程,着力提高广大纪检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纪委通过建设区市(地)两级纪检监察网、开通“金纪工程”等途径,为全区广大纪检干部提供学习交流平台;先后举办信息工作、纪律审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派驻机构建设、党风政风监督等14个业务培训班,举办三期乡镇纪委书记专题培训班,总共轮训纪检干部2362人次,选调60名基层纪检干部到自治区纪委机关跟班学习、跟案锻炼,提高了干部队伍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执纪审查能力,为有效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奠定了坚实基础。(中国西藏网 文/马静) 

(责编: 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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