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进一步加强拉林铁路项目建设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23.03.2017  04:41

        为确保拉林铁路项目建设不破坏高原生态环境,2月20日,林芝市环保局对拉林铁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环境执法检查。

        检查中,市环保局要求各施工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对环保部门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新问题,限时整改。同时,对指挥部和环境监理也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监督建设和施工单位落实好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规范设置、落实到位,防治大气、水及噪声污染。二是监督施工单位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严格按照环境监理职责,每月月底将环境监理报告报市环保局。四是及时向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反应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环境问题。五是做好施工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定期报送环境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