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一年发展总理点赞 超36项制度可被推广

29.09.2014  10:42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于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被称为33条),打造自贸区乃至上海市场资本高地。

  9月18日,上海自贸区“黄金国际板”挂牌上线,这是自贸区内开通的首个国际板,意味着国内黄金交易市场进一步开放,将增加我国黄金定价权。此外,上海自贸区《信托登记试行办法》已经落地。

  或超36项制度被推广 法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

  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之一。通过一年来的改革和创新实验,部分措施已经在全国或者地方推广实施。

  上海海关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已分两批在关区内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日前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来,形成了23项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将分三步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据悉,上海自贸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的3项质监创新制度改革:改革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已获得国家级层面的肯定,将在全国推广实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施行,这也是自贸区第一批“先试先行”政策中的又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经过前期总结评估,目前自贸试验区已有13个改革事项在全国推广,4个改革事项在全市推广。”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日前表示,包括负面清单、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等试点,都已在自贸区以外推广。

  此前媒体报道称,上海自贸区今年会推出3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过,原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9月2日表示,挂牌周年庆的时候,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内容将超出此前市场预期的36项制度,增加的内容集中在制度创新,主要涉及投资、贸易、金融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

  为适应在上海自贸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已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20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6部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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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