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选调县、乡纪委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

14.02.2017  13:04

2016年以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通过“四个强化”,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学习。坚持把每周五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日,由党支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方针政策、会议文件精神和业务知识等进行学习。

强化常委会班子建设。常委会成员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精简文件、改进会风和调查研究等方面带头示范,做好表率。修订完善了《市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市纪委书记专题会议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廉洁过节“十二个不准”》《公务接待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行为准则和各类经费的管理使用。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先后选派142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自治区纪委、福建省纪委和其他培训机构进行业务学习和挂职锻炼,从2016年3月开始分3批从各县(区)纪委、乡(镇)纪委选调21名干部到市纪委各室(部)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举办2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106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不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拔交流力度,2016年以来,共提拔交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19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

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市纪委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严格执行《西藏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件,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三转”不到位的3名派驻纪检组组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或诫勉谈话。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