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次县域环保考核月底开始

09.03.2015  13:57

    今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它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直接反映出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的重大变化,而对此,自治区环保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成立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本月底派出考核组对全区50%的县(37个)进行抽查,经自治区政府审定落实奖惩资金。

    基础

    自治区环保厅还开展了74个县(区)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已确定抽查的37个县开展了考核监测,为环境保护考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前期环保工作

    已为此次考核打下基础

    记者4日从自治区环保厅了解到,自治区环保厅与自治区财政厅一起,计划在本月底派出考核组对全区50%的县进行环境抽查。考核组将对照《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款,一项一项进行检查。

    “近年来,我区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的出台,建立了环境保护与财政挂钩的奖惩机制,自治区每年拿出1亿元考核奖励资金,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政府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各地(市)也分别出台了考核办法,配套奖励资金总额达1000多万元。此外,自治区环保厅还开展了74个县(区)地表水、空气环境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对已确定抽查的37个县开展了考核监测,为环境保护考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自治区环保厅一名工作人员介绍道。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中,自治区环保厅审查审批了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3600余份。去年全年,环保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000余次,检查企业(项目)近2000家(次),受理信访236件,办案率100%。全区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8起,罚款118万元。污染防治方面,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计划,淘汰了3824辆,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7地(市)环境监测站全部通过计量认证,结束了地市环境监测站不能独立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的历史。此外,对6地(市)行署(政府)所在地12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增强了PM2.5的监测能力,实现了7地(市)与国家联网并实时发布城镇空气质量监测数据。

    出台新办法

    加大环境整治保护力度

    该工作人员介绍,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区环境监测及监督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问题还是很大。未来一段时间,重点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活动对环境压力持续加大。社会各界对拥有良好生活环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环境保护工作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环境信息化水平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严重滞后,数据收集与信息发布能力弱,不能实现网上受理与审批,难以适应当下发展的需要。

    因此,今年,全区环保系统将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严格环境准入,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严禁“三高”项目进入我区,没有环评的项目一律严禁开工建设。此外,我区还将出台《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推动环境保护政府属地管理、部门齐抓共管体系建设,建立环境保护行政问责机制,将加快完成《西藏自治区环境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环境功能区与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分区制定环境管理和经济发展政策。另外,今年还将开展纳木措、羊卓雍措良好湖泊保护,实施拉鲁湿地、拉萨周边湿地、日喀则城郊湿地、拉萨河源头、雅鲁藏布江源头等生态项目建设。

    “除了上述工作外,今年全区还将开展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探索制定《生态损害赔偿办法》,让违法者付出沉痛代价。”该负责人补充道。

    我区的河流基本上都是没有被污染到的,但保护工作从来就没有松懈过。2012年,自治区水利部门对雅鲁藏布江支流、澜沧江、怒江等诸多水系按照《中国地表水资源质量年报编制技术大纲》要求进行了评价,以准确了解我区河流的各种参数,做好河流保护。(吉福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