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5年间投入1.3亿元确保城镇居民饮水安全

05.06.2015  19:20

    新华社拉萨6月5日电(记者刘洪明)西藏自治区从2010年开始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截至目前,共投入1.3亿元实施了101个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程,涵盖当地74个县(区)中的70个,涵盖率达95%,确保了城镇居民的饮水安全。

    西藏地域辽阔、城镇分散,并且存在水源地不均衡、备用水源地少的情况。数据显示:西藏去年落实专项资金2634.6万元,实施了19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完成了3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验收。落实资金3000万元,实施了20个重点县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多年来,西藏每年都开展全区74个县(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对拉萨市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月监测1次,对其他地(市)所在地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每年开展1次监测,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不定期的抽测。

    得益于西藏多部门联动,当地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一直符合国家标准。西藏去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27917吨,氨氮(NH3-N)排放总量为3441吨,控制在国家核定的范围内。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庄红翔介绍,全区七地(市)所在地城镇的21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良好,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4日发布的《2014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指出,当地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羊卓雍错等重点湖泊总体水质和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雅鲁藏布江、怒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