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纪委下发建立案件剖析机制的意见

24.04.2015  10:46

  近日,西藏自治区纪委根据全区查办案件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建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剖析机制的意见。

  《意见》分为5部分,第一部分是“指导原则”,指出开展案件剖析应坚持的原则;第二部分是“剖析重点”,明确案件剖析工作要着眼全局、找准方向、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的剖析,从中发现规律,及时堵塞漏洞;第三本部分是“责任主体”,规定案件剖析由案件调查组(办案牵头单位)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对所办案件进行剖析,针对发案原因、制度漏洞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形成剖析报告,负责人严格审核把关,签字背书等;第四部分是“剖析要求”,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查结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报告”制度;第五部分是“成果运用”,强调切实抓好案件剖析运用,对通过剖析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开展廉政谈话、警示约谈、诫勉谈话等。

  《意见》的制定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扩大办案综合效果,提高惩治腐败工作水平,准确把握全区反腐倡廉建设规律、更加科学地预防腐败。

 

(责编: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