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开辟劳动者维权“绿色通道”

20.04.2017  12:11
摘要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构要积极引导帮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争大中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辟劳动者尤其是农牧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目前正值西藏项目工程建设集中开工复工期,各行业领域劳动用工需求量大幅增加,影响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潜在风险矛盾和影响和谐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因素仍然突出。为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西藏自治区人社厅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下发通知,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增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能力。

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机构要积极引导帮扶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成立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力争大中型企业内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50%以上。开辟劳动者尤其是农牧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劳动争议案件,尽可能依法采取简易程序处理,提高办案效率,将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找准劳动合同管理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监督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聘用的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继续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和中小微企业为突破口,以农牧民工群体为重点,推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尤其是农牧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指导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不断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增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履行能力。

此外,还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完善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各个环节的内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劳动考勤、休息休假及参加社会保险等管理台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我们还将进一步健全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支付调处机制、工资保证金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确保农牧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部门协作和联动防控机制,构建权责统一、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该负责人说,同时,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将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作为其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对用人单位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惩戒。(记者 刘玉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