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建立多层次专业化妇女维权体系

27.11.2016  00:07

25日清晨,拉萨市城关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南木措早早便来到了法院,她将在“妇女维权合议庭”中度过第18个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

这个合议庭成立于2014年,专门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和妇女维权案件。在两年来审理的百余起案件中,南木措印象最深的是一起离婚案。

在审判过程中,由于长期遭受丈夫恐吓和殴打,女方几乎无法讲出一句完整的证词。男方因偷盗入狱,但一直扬言出狱后要伤害女方家人。南木措一方面安慰和鼓励女方,一方面深入狱中向男方解释法律条文,晓以利害。双方最终同意离婚,男方也并未继续对女方施害。

“一些妇女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在家庭中遭受精神、身体暴力胁迫,不会、也不敢打官司。合议庭会给予这些妇女诉讼指导,确保弱势妇女能够依法维权。”南木措说。

联合公安、司法部门一起维护妇女权益,是西藏近年来探索出的一条妇女维权之路。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副巡视员邓晓红表示:“面对家庭暴力、纠纷等案件时,妇联只有调解的权力,现在我们联合审判机关和执法机关,设置专门的妇女维权平台,可以为妇女提供更坚实可靠、特别是专业化的保护。”

2013年,西藏依托公安便民警务站成立了首批10所“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在拉萨宗角禄康公园便民警务站,责任民警李红艳表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无论在任何时间报警,我们都能保证在五分钟内到达现场,最大限度缩短妇女的受伤害时间。”

在处理治安、刑事案件之余,服务岗也成了辖区内妇女工作的“分流站”。李红艳说:“我们全年都有人在岗,保证有需求的妇女随时求助有门。如果遇到公安权限之外的事件,我们会及时转交给妇联或法院。”

目前,西藏已在5个地市设立了237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此外,西藏还依托社区、村妇代会主任等妇女干部群体,发展了2154名“妇女信访代理员”,让基层妇女的诉求,能够通过多种渠道有效反映给相关部门。

“目前,‘自治区妇女法律援助站’和‘自治区巾帼法律维权律师团’也相继成立了,8名律师将为遭受家庭暴力和其他权益损失的妇女,提供无偿法律援助。”邓晓红说,“越来越多社会力量的加入,将使西藏妇女维权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责编: 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