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称:西藏工程性缺水及水污染日益凸显

23.01.2015  11:07

   中国西藏网 讯 据西藏水利厅介绍,目前,西藏工程性缺水及水污染等问题日益凸显。并且至今没有建立起反映水资源紧缺程度的水价制度,企业用水、居民用水价格偏低。


高原湖泊

  据统计,西藏境内常年水面面积一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湖泊816个,水面总面积2.89万平方公里(不含跨国界湖泊境外面积),占全国湖泊总面积的30%以上,其中,淡水湖256个,咸水湖435个,盐湖14个,其它111个。冰川面积和储量分别占全国的48.2%和53.6%,冰川总量约3000亿立方米。另外,西藏境内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的有6418条,总长度为17.73万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4394亿立方米,占全国河川径流量的16.5%,地下水资源量977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亩均水资源占有量、水能资源量理论蕴藏量4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


拉萨河

  尽管西藏水资源丰富,但由于受青藏高原特殊的气候、地质、季节、地域性降水不均等因素影响,工程性缺水问题导致近年来年均缺水5.6亿立方,可供水量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土流失面积大,人口集聚地的水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由于受限于经济社会发展层次限制,西藏至今没有建立起反映水资源紧缺程度的水价制度,企业用水、居民用水价格偏低。


西藏水资源丰富

  目前,西藏平均单方水GDP产出仅为7.04元,不足全国的1/2,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0左右;2012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325m?,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一般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仅7%,而先进国家已达75%--85%;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跑、冒、滴、漏)为39%约为全国平均的2倍。近年来西藏先后颁布实施了《西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西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西藏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水文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2013年西藏完成对全区7地(市)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指标的分解确定,并由自治区政府下发了《西藏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完成了2013年度自查和考核,目前2014年度考核自查工作已启动。西藏已建成查巴朗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及69个监测站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3平方公里。水资源论证工作、取水许可制度实施、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主要江河湖库供水水源地和入河排污口进行水质水量动态监测、河湖生态保护等工作在开展中。启动了水资源生态补偿奖励试点工作,已完成仲巴等6个县试点方案编制待实施。协助国家水利部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那曲地区试点方案已通过水利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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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