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精文简会进行到底

09.01.2015  12:00

  2014年,西藏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精文简会整改工作方案》,从总体目标、具体措施、方法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使各级党政组织召开的会议、制发的文件明显减少,“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2014年12月初,由区党委督查室、总值班室、厅秘书一处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深入区党委组织部、区党委宣传部、拉萨市委办公厅、拉萨市城关区委办公室、堆龙德庆县委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查阅发文登记本、正式文件、会议筹办登记情况等方式,督查精文简会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和整改的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是进一步精简会议,二是进一步精简文件。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在是能不开的会议做到坚决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可能合并召开。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余家忠说。

  精简会议并不会影响到政策、政令的有效“下达”,电子政务内网、电视电话会议的普及为精简会议提供了保障。今后,自治区召开的会议原则上都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党中央、国务院的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县一级的,自治区、地市、县(市、区)三级不再层层召开同一主题的会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到乡镇一级的,地市、县(市、区)两级不再召开同一主题的会议。与此同时,会议规模和时间也将从严控制。

  在精简文件方面,西藏根据《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自治区有关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文,能以电话、电报、电子政务内网等方式部署的一律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各地市、各部门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的简报只保留1种。

  余家忠介绍,为从制度上杜绝“文山会海”的出现,西藏制定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发文前置审查制度(试行)》。该制度要求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拟以区党委或区党委、政府红头文件印发全区的重要文稿,提前就发文的必要性、文稿质量、格式等进行审查,未经前置审查的,区党委办公厅不予收文办理。

  据统计,201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或办公厅制发的文件数量同比减少4.2%,区(中)直单位上报区党委、政府的简报数量同比减少2.9%;自治区召开的全区性会议总场次、参会总人数、总天数同比分别减少6.7%、12.5%、10.9%。

  在自治区部分单位和部门,精文简会正成为一种“惯例”,区政协办公厅、区司法厅、西藏大学在“”“”“”字上下功夫,切实做到精文简会;区文化厅、区扶贫办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的印制下发,采取电话通知、便笺、白头件等代替红头文件;区水利厅将精文简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本单位本系统考核内容;中行西藏分行试行每周一、六、日为“无会日”制度,在“无会日”期间,除中央、区党委或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外,原则上不安排全行性会议。

  “在下一步整改工作中,西藏除继续严格执行发文前置审查制度外,还将按标准改进文风。在起草文稿时,力戒‘长、空、假’,落实‘短、实、新’,严把质量关、字数关。”余家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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