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利好非公经济

17.02.2015  09:58

   中国西藏网 讯 据中新网消息,西藏自治区工商联15日表示,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2015年起,西藏将着手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以拓展非公经济发展空间,并逐步建立审批与监管权责相统一的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体系。


在拉萨民族商城做菩提念珠和手链生意的小娟展示她的最新作品。摄影:杨旭

  去年2月,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三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四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条件。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根据《方案》,除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2014年3月,西藏启动商事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登记条件等政策。“改革政策取消了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还可由企业自主约定出资期限,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拉萨市城中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曹勇说,“3月份以来,局里企业登记注册窗口的咨询量和受理量均大幅增长。

  截至2014年底,西藏非公经济市场主体累计达到13.77万个,占全部市场主体的比重超过95.6%。2014年西藏非公经济上缴税金163.05亿元(人民币,下同),占当年西藏全部税收的比重超过93.6%。

  数据显示,其中个体商户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行业、娱乐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医疗行业等传统行业,所占比重超过90%。(以上内容综合自新华网、中新网、西藏商报)

(责编:胡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