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学联合天津大学、复旦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2.07.2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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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人才强国战略决策,全面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进“科教兴藏”和“人才强区”战略,充分利用对口支援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我区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提高学位层次和综合素质的迫切需求,从而为我区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经西藏大学与复旦大学、天津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较长时间酝酿和全面论证,决定从2014年开始面向我区招收并联合培养公共管理、工程和会计三个专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西藏班)。

一、培养目标

通过系统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进一步提升在职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培养一批在西藏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工作中急需的“能思考、能实战”的高层次复合型优秀人才。

二、报考条件、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 详见附件。

三、专业设置  开设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和会计硕士三个专业(方向)。

四、报名和入学考试时间

7月1日至9日为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设在西藏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江苏路36号老校区),报名电话:0891-6338411,13989980354,联系人:杨老师。

考试时间为10月26日,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单独划线,单独录取,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五、教学课程安排

课程体系贯彻核心内容刚性化、方向内容弹性化和社会实习延展化的原则,基本由四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核心课程,第二是专业方向必修课程,第三是选修课程,第四是社会实践。学业成绩实行学分制。具体课程安排及学分标准以招生学校要求为准。

六、培养方式

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现场体验、模拟教学等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根据在职人员的特点,将采取“进校不离岗”和“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教学,办班地点在西藏大学。入学复试、论文开题和论文答辩须分别到招生学校。

七、师资配备

所设课程80%左右由上述三所内地大学选派资深教授前来授课,同时聘请一批有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理论素养的西藏大学教师或相关领域专家教师担任兼职教师,原则上将实行招生学校和西藏大学教师共同组成的“双导师制”。

八、学位授予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招生学校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职单证班,无毕业证书)。

九、特别说明

由于办班涉及成本问题,因此,考试后上线录取人数若不足30人,则不予在西藏大学集中办班,录取考生如有意愿可到招生学校上课。

欢迎广大有志于提高学历层次和提升能力的在职人员,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91-6322698,18511530369;报名电话:0891-6338411,13989980354。

  附件                                              

西藏大学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