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布2016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03.06.2017  21:37

△图为发布会现场

中国西藏网讯 6月2日,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1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6年,西藏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为抓手,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执法监管,美丽西藏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西藏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规划实施8年来,取得显著成效:初步构建起了西藏生态工程的主体框架,部分重点工程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生态环境效益;西藏生态系统整体稳定,过去存在的生态环境退化总体趋势得到遏制,工程区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有所提升,高原生态屏障功能稳定向好。

201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显示,西藏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状况保持良好,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雅鲁藏布江、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主要江河干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拉萨河、年楚河、尼洋河等流经重要城镇的河流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发源于珠穆朗玛峰的绒布河水质达到Ⅰ类标准。

2016年,西藏自治区主要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整体保持优良。拉萨市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3天;珠穆朗玛峰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状态,达到一级标准。

西藏全区共有天然草地面积8820.15万公顷,其中,可利用天然草地面积7716.59万公顷,现有森林1491万公顷,湿地652.9万公顷,并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高原湿地。截至2016年底,全区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建立各类生态功能保护区22个。麦地卡湿地成功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西藏全区辐射环境质量良好。纳入监测的水体、土壤、大气点位样品放射性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公共电磁辐射水平均为正常辐射环境水平。

△图为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发言人、副厅长张天华在发布《2016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公报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发言人、副厅长张天华表示,为构筑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和建设美丽西藏,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美丽西藏的意见》《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西藏自治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西藏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西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文件,西藏的环境保护工作由“督企”向“督政”转变,从制度上使环境保护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国西藏网 文、图/白雪曼)

 

(责编: 胡英、央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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