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相关方案全面控制包虫病流行

16.03.2017  16:38

记者从自治区卫计委了解到,《西藏自治a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和指标、具体措施、组织保障、技术保障、经费保障、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估等方面对西藏包虫病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安排。

包虫病是棘球绦虫幼虫寄生于人体而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是一种古老的疾病。西藏是我国五大牧区之一,包虫病流行严重。2016年8月至10月,在国家卫计委和17个对口援藏省市的大力援助下,西藏在70个县(区)开展了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2012年已调查4个县)。调查显示,全区74个县(区)均有包虫病流行,其中47个县(区)发现泡型包虫病,人群包虫病患病率约为1.66%。包虫病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庭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同时给农牧业生产带来巨大损失。

2017年指标

年底人群筛查覆盖率达50%

自治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的制定是按照《全国包虫病等重点寄生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根据西藏包虫病流行调查结果,借鉴四川石渠县包虫病防治成功经验制定出来的。

方案明确提出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包虫病防控和治疗体系,全面落实控制传染源,病人筛查治疗全覆盖、深入开展健康教育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遏制高发态势,切实减轻危害。到2020年,达到基本控制包虫病流行的目的,全区不少于40个县(区)人群包虫病患病率下降到1%以下,家犬感染率下降至5%以下;其他县人群患病率、家犬感染率逐年下降。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将家犬登记管理率、家犬驱虫覆盖率、人群筛查覆盖率等各项指标均划分到年份。“到2017年年底,家犬登记管理率要达到70%,人群筛查覆盖率要达到50%。”该负责人说道。

传染源控制

各市地建流浪犬收容中心

农牧区狗是包虫病的主要传染源,狐狸、狼等野生动物是泡型包虫病的主要传染源,如何控制传染源,方案也给出了具体措施。

自治区政府将出台犬只规范管理办法,将犬只规范管理纳入各地“村规民约”。各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家犬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推行限养、拴养措施,城镇、农区及半农半牧区每户限养2只,牧区每户限养3只。各市(地)在2017年5月底前将完成流浪犬收容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让全区的流浪犬得到集中收容饲养。

病人筛查管理

开发综合防治信息网络

从今年开始,将实施包虫病全人群筛查。“以农牧民健康体检及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为主要手段,年内筛查任务覆盖到当地人群的50%,三年内完成全人群筛查。”该负责人说道。

同时建立人群健康档案,筛查过程中对发现的患者及时报告县疾控中心登记建档。自治区卫计委牵头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包虫病患者救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病人登记转诊流程、治疗规范,明确治疗经费筹资和使用办法。

依托国家现有的包虫病报告信息系统,开发包括人群筛查、病例药物和手术治疗、病例随访管理,以及犬、家畜感染监测等包虫病综合防治信息的网络系统,及时、完整反映防治工作进展情况。“目前这一系统正在调试阶段。”该负责人说道。

防治诊疗能力

建立远程网络诊疗系统

方案指出,将加大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力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基本建设。“自治区包虫病定点治疗医院为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藏军区总医院、武警西藏总队医院,市(地)包虫病定点治疗医院为七市(地)人民医院和部队、武警医院,形成省、市级包虫病区域救治体系。”该负责人介绍,此外将建立国家与自治区联合、军队与地方联合、覆盖全区的医院远程网络诊疗系统,以此提高防治和诊疗能力与效率。

而在治疗费用方面,将统筹使用农牧区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中央转移支付包虫病专项救治补助和社会慈善救助等资源,实现患者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