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内蒙古等地反腐工作年底再发力 紧跟中央节奏

27.11.2015  09:52


王岐山 图片来源:网络

  中国西藏网讯 近日,在全国一片反腐浪潮中,西藏、内蒙古等地的反腐动作向“抓早抓小”转变,并有一定的成果。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西藏自治区纪委11月12日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件:类乌齐县教育局原局长白德玉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教育“三包”经费10余万元;违规向供货商购置价值200余万元粮油,并在明知他们出具的发票80%为假发票情况下,仍予以核销,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最终,白德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目前,西藏纪委在对基层党员干部在支农惠农补贴、教育“三包”、生态补偿、扶贫救济、抗震救灾等一批专项资金和农村“三资”等领域严查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挪用挤占等腐败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向西藏全区印发《2015年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要点》。


王拥军 图片来源:网络

  以西藏林芝为例,据了解,西藏林芝市成立由市纪委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的8个专项检查组,深入50余家市直单位和国有企业、7个县(区)、43个乡镇、199个村(居),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以及乡镇、村(居)委近3年来扶贫项目、兴边富民项目和重点区域造林项目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截至目前,林芝市纪委共查处相关违纪问题41件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5人。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拥军要求:“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抓起、从损害群众利益的重点问题下手,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

  据统计,西藏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收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95件。

  另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介绍,11月21日,内蒙古召开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今年第三轮巡视情况汇报,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对做好综合情况汇报、问题线索移交、巡视意见反馈等后续工作和今年第四轮巡视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在今年第三轮巡视中,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经严查,发现阿拉善盟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24个旗县(区)党委在“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313个,涉及领导干部问题线索413件。


习近平 图片来源:网络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也多次指出,要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姚瑞峰表示,“我们要通过问责,解决少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落实责任停留在口头上、字面上,有责不尽责、履责不到位的问题,推动‘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通过严格审查约谈记录,有效防止约谈“走过场”。上半年,西藏党风政风监督室发现部分地市委以听取汇报方式代替约谈,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差。随后,西藏纪委印发了《关于地县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情况的通报》,责令存在类似问题的21个县区党委重新约谈。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当前,贯彻“抓早抓小,有病就治”要避免“重大案、轻小节”,要抓日常监督;同时,“抓早抓小”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行为守则,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在纪律和规矩范围内行动。(中国西藏网 文/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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