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教高僧在一起开会究竟说了什么?

26.12.2015  18:56

  中国西藏网讯 近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在拉萨隆重召开。

 
会议现场

  会议号召,广大理事要充分发挥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中的模范作用,在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寺庙中的带头作用,在反对分裂、促进和谐、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中的特殊作用,在教义阐释、促进相适应中的引领作用,在联系信教群众、凝心聚力建成小康西藏中的积极作用。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他充分肯定佛教协会工作后强调指出,佛教协会要坚定不移地在党委领导和指导下进一步推进新时期佛协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区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特别是有关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进一步推动宗教界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要坚持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发挥积极协助作用;要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力开创西藏佛协工作的新局面。


与会代表

  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作了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十届一次理事会议以来佛协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后工作。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索朗仁增在闭幕会上讲话。与会理事一致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陈全国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争做爱国爱教的模范、遵规守法的模范、促进和谐的模范、造诣精深的模范、护国利民的模范。


与会代表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会精神,传达学习了陈全国书记在2015年度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第十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中国西藏网/文 王淑  马静)

(责编: 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