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以法治思维推进社会治理

12.11.2014  12:03

    记者近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全区法院始终把反分裂斗争作为第一责任,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长期作战思想,仅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20件,结案59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为82.8%,收、结案同比上升0.28%、下降2.3%。

    维护和谐稳定更加坚定自觉。对234名违法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被告人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依法对596名确有悔罪表现、不致再次危害社会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出台《关于死刑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成功调解26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同时,依托“车载流动法庭”、民间调解组织、驻村驻寺等平台,扎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敏感案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前置程序”,确保出现问题时能够迅速形成“一分钟处置圈”。

    司法为民更加全面细致。探索寓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之中的新方法、新举措,以“法律七进”、法律宣传日、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为重点,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50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近10万份,提高群众法制意识。认真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积极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民生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民商事案件调撤结案率68.3%,一些基层法院调撤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开展执行攻坚会战和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受理执行案件1712件,执结1217件,执结率71.1%,收、结案同比下降0.7%,上升24.2%,执结标的2.05亿元。

    服务经济发展更加优质高效。全区法院积极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服务经济发展,仅上半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21件,结案3022件,结案率为81.2%,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6.86%、3%,结案标的9.26亿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各类经济案件1261件,结案标的7.02亿元;采取开通热线电话、印制法律服务册、发送司法建议函、及时上门调处纠纷等方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和良好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办理评估、拍卖、鉴定等事项17件,规范机构委托选择程序,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资质,为审判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委托服务。

    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全区法院系统把公平正义作为最高境界、最高标准、最高规范,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规范合议庭和审委会职责,保证法官独立办案;注重对二审发、改案件分析研判,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均呈下降趋势;民事一审案件当庭宣判率为10.9%;主动纠错,决定启动再审程序10件,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151件,审结108件,结案率为71.5%。(记者 张黎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