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赴昌都开展环保督查

20.07.2015  13:39

  日前,环境保护部西南督查中心对昌都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昌都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进行了重点督查,充分肯定了昌都市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问题,对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和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实施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把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发展经济、开发资源的先决条件和基本依据,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构建三江流域生态功能区。二要全面系统地开展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量,有效削减污染物存量,不断改善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有关要求,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体系。四要有序推进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管理、宣教信息等机构的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