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藏野驴案”两嫌犯身份查明

22.08.2014  13:11

    新华网西藏频道8月21日电(记者王军)记者21日从西藏阿里森林公安局获悉,非法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西藏野驴一案中的两位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的身份正式查明:两人并非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只是曾与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过工程承包合同关系。

    阿里森林公安局介绍说,两位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在前几次审讯中自称是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并且两人还持有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证。事实上,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与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只是曾有过工程承包合同关系,并非该公司的员工。

    经核实,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承认,他们为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隐瞒其工作单位信息,误导办案人员记录下了他们是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的信息。

    阿里森林公安局表示,对于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表示深深歉意,并希望广大民众及媒体给予谅解。(完)   

    另附更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