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杀藏野驴案”出现新情况 森林公安局发布更正声明

17.08.2014  01:24

    新华网西藏频道8月16日电(记者王军)记者15日从西藏阿里森林公安局获悉,“西藏破获一起虐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藏野驴案件”的案情出现新情况:经反复查证,原本新闻报道中所提到的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海生和李明并非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员工,而是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

    阿里森林公安局介绍说,他们15日接到相关人员反映,经他们反复核查,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在西藏没有开展任何业务。该公司员工中,也没有案件中所提到的两名犯罪嫌疑人。

    负责审理此案的阿里森林公安局负责人说,在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经其办案人员再次审讯核实,两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他们并不是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员工,而是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为试图逃避法律责任,两名嫌疑人故意隐瞒其工作单位信息,误导办案人员记录下了他们是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员工的信息。

    据了解,新闻报道出来后,给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带来了诸多困扰,不少客户和群众打来电话质问相关情况,新闻媒体也跟进报道采访有关情况,对该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以及声誉产生了一定影响。

    阿里森林公安局郑重声明,虐杀藏野驴案犯罪嫌疑人系陕西天禹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员工,与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

    阿里森林公安局表示,对于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不必要的误会和麻烦,现特向陕西天宇电力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及员工,表示深深歉意,并希望广大民众及新闻媒体给予谅解。另外,他们也将对两位犯罪嫌疑故意隐瞒事实的行为严肃处理。并将在案件依法审结后,向公众及媒体公布详细案情及更正后的信息。

    另附阿里森林公安局更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