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例

01.07.2016  03:17

6月12日,自治区藏语委办(编译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会议。学习传达了《关于徐福顺、王宜林、杨华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会议由区藏语委办(编译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主持,办(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几起通报案例,教训十分深刻,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和管理,使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

李俊伦同志指出,办(局)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纪律底线。一是要做好党员领导干部表率。要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好头、树立好模范作用,办(局)在作风纪律建设方面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要求和规定,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二是通过典型案例的学习,要入脑入心,汲取教训,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思想防线。不抱有侥幸心理,不小而可为,不顶风触纪,要弘扬优良传统,在作风建设上形成清风正气的氛围。三是要结合“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尊崇党章、维护党章,用制度规范行为。办(局)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好相关规定,争做一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