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五大教派“论道”西藏佛学院

28.06.2015  15:47

  
西藏佛学院坐落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曲水县聂当乡。图为西藏佛学院全景。(图片来源:西藏统一战线)

   中国西藏网 讯 前不久,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努力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6月23至24日,第二届藏传佛教新阐释研讨会在西藏佛学院召开,对来自藏传佛教五大教派经师、学员的47篇论文进行了讨论交流,系统研究藏传佛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一名合格佛教徒继承发扬藏传佛教教义思想的有效途径。

  中国佛协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代表西藏佛学院致开幕词,阐述了开展教规教义新阐释工作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藏传佛教健康发展、挖掘优秀宗教人才、提高藏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意义。从新阐释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理论研究、促进理论成果转化,形成办学特色、建立新阐释推广模式四个方面总结交流了新阐释研讨工作经验。号召广大宗教界人士进一步凝聚共识,携手承担历史使命,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作出更大贡献。

  此次研讨会共收到47篇论文,其中西藏佛学院院领导2篇,经师5篇,学员40篇,涉及藏传佛教五大教派。僧人们围绕“戒、定、慧”三学,以珍惜暇满人身、依止良师益友、弘扬慈悲精神等为主题,充分挖掘藏传佛教积极因素,继承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引用显密佛经经典和历代高僧大德格言,对教规教义作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进步的新阐释。珠康·土登克珠副主席作了题为《继承发扬藏传佛教不同教派先贤爱国爱教传统做一名合格的宗教人士》的论文交流,对佛教的原理、法相、特性、目的等进行了全面阐释,通过佛法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比较研究,就藏传佛教如何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了一名合格佛教徒继承发扬藏传佛教教义思想的有效途径。

  研讨会为期2天,参会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在西藏佛学院讲经堂和西藏社会主义学院开展分组讨论,交流论文,表彰获奖论文,并向西藏佛学院外聘客座教授颁发聘书。会后,将编辑出版论文集。

  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公保扎西出席了开幕式。在开幕仪式上,中国藏学研究中心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豆格才让宣读了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贺电;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学生处处长、教材办主任南拉扎西交流了新阐释工作经验;西藏佛学院经师代表扎西坚参作了热情发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党委统战部、区民宗委、区宗教办、区妇联、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区社科院、西藏大学等15家部门、科研单位的32名专家领导应邀出席,西藏佛学院领导、经师、学员代表、干部职工共计85人参会,300余名学员旁听了会议。

  (责编:翟新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