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15.10.2014  15:30

关于开展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

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

根据《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办法》(藏政办发〔2012〕83号)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动态掌握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相关情况,督促学术技术带头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现就做好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批准的100名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

二、考核方法及程序

先由本人填写《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表》(表格可从www.xz.hrss.gov.cn下载),所在单位结合今年年初签订的《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经综合审核学术技术带头人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后,最终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区直行业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并将书面考核工作报告(包括人选工作变动、健康状况、在岗与否、职称职务晋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年度业绩成果、受处分及组织开展年度考核情况)及《西藏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考核表》1份于2014年10月25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备案。我厅将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划转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工作创新资金。

此外,为便于及时准确划转自治区学术技术带头人2014年度每月工作创新资金,请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行业主管部门通知本人尽快统一办理中国农业银行蕊卡,连同材料一并报送。

  附件:1 通知正文

            2 学术带头人考核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