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

21.08.2015  13:16

    记者从自治区公务员局获悉,我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度公开考录(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出炉,目前已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综合考虑

    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区公务员局工作人员介绍,本次考试由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被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认真考察。

    区考录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示7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公务员局和自治区监察厅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予以录用;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应按时报到

    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考录(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录(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考录办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办理录用、调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和调动手续。已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招考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任职手续。已担任领导职务和享受非领导职务待遇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职手续,之前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处、自治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备案。

    自治区公务员局工作人员特意提醒,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招录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事宜,考生可拨打电话:0891-6845883、6198748 进行咨询。(麦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