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第一届法律培训班在我校隆重开班

11.11.2016  17:34

11月10日,由西藏自治区工商联与我校共同举办,继续教育学院、法学院承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在我校隆重开班。开班仪式上,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欧珠致辞,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廖贻东讲话。自治区工商联经济联络处副处长赵兰英,继续教育学院领导贺震明、王跃、田波,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琼,以及包括自治区工商联干部、区内部分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直属商会负责人等近40名培训班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胡艳主持。

欧珠首先代表学校感谢自治区工商联对西藏民族大学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支持,并对工商联干部、企业精英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我校的发展历程和办学成就,指出本期培训班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工商联与我校密切沟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聚焦区内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为大家安排了具有针对性的培训内容。相信通过此次培训一定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适应长期建藏、依法治藏的要求,一定能帮助大家解决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与困扰,提高运用法律方式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能力,发挥学校的智库作用,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希望继续教育学院与法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密切协作,明确职责,精心组织,不断提高服务意识,让自治区工商联满意,让所有参加培训的企业家、同志们满意,让学校满意,切实发挥好培训基地的作用。

廖贻东在讲话中指出,为落实自治区工商联与西藏民族大学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自治区工商联与西藏民族大学商定在西藏民族大学举办第一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法律培训班。他特别强调,此次培训班授课的专家学者对西藏的经济问题、相关的法律制度有着深入的研究,共同参与了西藏有关经济、法律等重大课题的研究,有许多有代表性的成果。希望所有培训学员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落脚点,通过认真学习,互相交流探讨,一定会学有所获。廖贻东要求全体学员:一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二要遵守学校的相关制度;三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确保培训圆满完成。

胡艳宣布了培训班班委会成员的组成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为了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确保流动党员组织活动不间断,发挥学员党员在培训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保垒作用,学院党总支在培训班成立了临时党支部。

据悉,本期培训班将开展为期十天的培训课程,其中,6天安排专家授课,3天安排到本地民营企业实践考察,1天安排学员交流。

(文:石蕾/图:胡建彬/编辑:陈庆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