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检查

22.07.2014  08:33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人社厅函〔2011〕123号)文件要求,6月中旬以来,在全市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自查的基础上,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了两个联合检查组,由主管副局长带队,分别对北京市16个区县、委办局、市直属事业单位、高校和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进行了检查。 据了解,北京市本次检查活动的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近五年来,特别是自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期间,各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的情况,包括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实施办法等;二是各单位公开招聘的情况,包括按照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事业单位间的流动等方式进人情况;三是各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工作情况。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自2010年6月1日推行公开招聘工作以来,全市约有3300余家事业单位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招聘信息,招聘约17300余人。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基本达到了全覆盖,公开招聘工作运行良好。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制度健全。事业单位进人实行公开招聘以来,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具体的录用人员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了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导、监督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2010年4月19日,《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后,各单位及时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并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招聘方案、招聘工作流程等相关配套文件,建立起了灵活的进人方式,突出了政府宏观管理和用人单位自主的特点,进一步规范了公开招聘工作。二是纪律严明、程序规范。各单位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注重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肃各项工作纪律和规定程序。在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中,从招聘信息公告、报名审查、笔试、面试、考察、拟聘结果公示、聘用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都严格规范了程序。规范岗位条件。各单位能够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情况下,结合岗位职能、单位需求,合理设定用人条件。市人力社保局严格审查招聘信息,认真核对岗位空缺情况,及时纠正不合理的歧视性条件,确保公开招聘方案的规范性和公平性。规范命题形式。一方面,各单位积极委托市级考试命题机构承担笔试命题,并与市级考试命题机构认真研究适合本单位招聘岗位特点的命题内容,因岗设试,使试题内容与岗位的紧密结合,避免了考试内容单一、针对性不强的现象。另一方面,各单位委托本行业专家组承担面试命题。面试命题内容兼顾专业和基础,着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全面地考核了竞聘者的综合能力,同时,也满足了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规范考官使用。很多区县及重点行业主管部门都建立了由行政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纪检监察干部等组成的考官库,制定了考官工作规定,采取随机抽签分组、随机抽取命题等形式,有效地保证了考试、面试的公平公正。三是监督到位、公开透明。多数单位制定了公开招聘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流程,针对每个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同时,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全程监督力度。各单位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建立了社会人员参与面试旁听制度、举报制度、公开招聘的纠错机制。应聘人员对考试成绩、排名、体检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或复查。另外,还制订了命题、阅卷、成绩发布规则,从源头上杜绝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北京市明确规定事业单位的招聘信息除在本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外,还必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提高了公开招聘的公开透明度,扩大了公开招聘信息的覆盖面。全市多数单位的公开招聘公告均提早7个工作日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审定后,及时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进行公告,做到了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招聘程序等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通过检查,也深入查找和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比如,个别单位没有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和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要求,制定本行业、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个别单位对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到位,存在程序不熟、经验不足等问题。检查组及时进行了批评和纠正。 围绕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政策要求,北京市在检查活动结束后,对查找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分析,责令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并进一步强调了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