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纪委探索建立“1+n”模式规范执纪审查程序

24.01.2017  17:19

今年以来,拉萨市纪委根据交办的问题线索探索建立“1”个问题线索根据不同处置方式履行“n”个手续的模式,不断规范县(区)纪委执纪审查程序。

“我们在具体问题线索处置前,实行的是‘三个负责’制,也就是分管领导、室主任履行工作职能负责制,承办人对案件基本事实和卷宗质量负责制。”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具体实行中是科室负责人具体填写《市纪委监察局问题线索转交办单》,从分管领导审批到初核组签收进行登记备案,并由初核组依据问题线索具体拟出初核方案,填写《市纪委监察局初步核实呈批表》层层审批,以达到杜绝问题线索核实随意化及未查流失问题。

而对涉及相关问题线索的主要人员、旁证进行谈话核实时,拉萨市纪委实行由谈话人拟出具体谈话提纲,填写《市纪委监察局谈话备案表》,注明谈话时间、地点、事由、看护、订餐等情况,科室负责人经分管领导层层审批后进行谈话,在开展谈话了解或核实过程中填写《谈话对象身体状况体检登记表》《谈话对象伙食情况登记表》《拉萨市纪委监察局暂扣物品清单》,保障谈话对象权利,杜绝谈话随意化及留置过夜的问题。

对需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拉萨市纪委严把证据材料关,对所核实的问题实行“三查三看”,即查问题线索的初核、立案及调查,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查错误事实核对材料,看认定的主要违纪事实是否清楚,收集的证据是否齐备;查案卷材料收集是否齐全,看入卷是否规范。同时严把违纪事实关,科室审核组参考《市纪检监察局模拟案卷》及相关法规手册,严格审核证据材料,提供足够证据锁定违纪事实,做到办案程序、立案标准、自由裁量、案卷归档“四统一”。

并严把案件定性关,抓住案件的四个要件进行审查,分析案件构成要件特点,做到事实清楚,准确区分不同性质的错误,依纪依法作出恰当处理,认定的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及责任划分与证据材料印证完全一致。针对疑难案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信息交流等方式,集中剖析案件,交流办案经验方式,分析存在问题。执行“两规、两指”案件,严格参照《市纪委两规、两指看护手册》,杜绝执行立案审查“两规、两指”随意化。

此外,拉萨市纪委带领以岗代训、跟案培训人员参与执纪审查工作,案件办结后召开查办评析会,由办案骨干引导年轻纪检干部从线索发现、初核立案、证据调取、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学习。根据案件性质,适时在案发单位参与或召开不同层次的案件警示会、民主生活会或参加法院现场庭审,并协调市纪委宣传部、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将案件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进行宣传报道和剖析,以案明纪,巩固实效。

“对围绕1个问题线索开展执纪审查过程履行的24个程序性表格形成模板,对市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5个纪检组、各县(区)纪委进行标准化推广,对各乡镇、纪工委、纪检组以岗代训、跟案培训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做到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建全一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查程序。”相关负责人说。

(责编: 郭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