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环境立市” 加快推进生态创建

21.11.2017  11:5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拉萨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密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坚定不移建设美丽西藏”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立市”等一系列重要发展决策工作部署,将生态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抓手,加快推进拉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可喜成绩。

 

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拉萨市计划于2018年着手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准备工作。目前,正着手编制《拉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规划》。截止目前,拉萨市已完成202个行政村(社区)、44个乡镇(街道办)、1个生态县的自治区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

2017年,拉萨市新增 48 个行政村 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其中尼木县5个、林周县29个、城关区6个、当雄县3个、达孜县5个; 20 个乡镇 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乡镇,其中当雄县3个、尼木县2个、林周县10个、城关区2个、墨竹工卡县1个、堆龙德庆区1个、达孜县1个; 3 个县(区) 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区),分别为当雄县、城关区、堆龙德庆区。

2017年10月9日至12日,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的自治区级生态创建现场考核专家组一行对拉萨市已通过市环境保护局初审、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材料复核的创建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进行现场考核。专家组先后检查了堆龙德庆区、尼木县、当雄县、林周县、墨竹工卡县、达孜县、城关区生态创建相关资料、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内容,重点了解各县(区)垃圾转运(填埋)、污水处理情况。

 

各县区生态创建工作亮点纷呈

2016年12月,拉萨市长果果同志,针对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6年2号公告作出批示要求:2017年各县(区)要完成剩下的申报工作。拉萨市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及时转发至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求全面加快落实好2017年申报创建工作。各县(区)迅速行动,扎实作为,有效形成了统一思想、统一行径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氛围。

林周县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财力解决在生态创建中基层水、电、路等现实问题,争取各种资金渠道,硬化村级道路、修建村级路灯和健身场所,硬化道路和太阳能路灯,全县45个行政村已基本覆盖。努力在群众增收渠道上下功夫,在创建过程中实现保护生态、利用生态、发展经济、促进增收,真正让群众吃上“生态饭”“旅游饭”,努力建设美丽生态林周。期间,县财政每年投入40万元作为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加强县城垃圾收集、转运及无害化处理;聘用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对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投入12万余元,对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站进行维护;县政府共投入696万元购置2台8吨压缩式垃圾车、1台5吨洗扫车、1台3吨餐厨垃圾车、3座垂直式压缩站、7台垃圾对接车,3座地埋式水平压缩站,用于日常垃圾收集、清运,有效提高环境卫生工作效率,进一步改善县城环境卫生质量,从而彻底扭转“脏乱差”局面。同时,2017年先后投入159万元,用于开展自治区级生态创建工作基础数据采集、文本编制及环境监测等工作。                                                                                     

当雄县 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生态县,已制定《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6-2020),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同时于2017年正式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据统计,2016年,当雄县累计投入363.36万元用于环境综合整治,针对县城周边、乡镇周边、旅游景区、交通沿线卫生“脏乱差”,公共卫生滞后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同时,为强化和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当雄县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印发了《当雄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当雄县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部门按照其业务范围进行了职责分工。印发了《当雄县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实施10个方面22个大类86项指标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及各类企业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制定并印发了《当雄县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试行)》,成立了当雄县环境保护监管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当雄县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全面覆盖”。

目前,拉萨市拉萨市生态创建工作进展良好、成效显著。下一步,全市将严格贯彻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环境厅对生态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创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管理新模式,巩固创建成果。大力推进县(区)的创建工作,力争按期将拉萨市成功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