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维稳措施确保西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4.05.2015  12:48

    落实维稳措施确保西藏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系列评论之七

    抗震救灾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转入过渡安置和恢复重建关键时刻再次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对“维护西藏自治区特别是受灾地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继续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在抗击“4·25”严重地震灾害的斗争中,我区之所以能够取得抗震救灾阶段性胜利的重大成果,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特殊关怀厚爱和坚强领导,离不开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快速反应和果断决策,离不开全区党政军警民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同时,也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

    经历前一阶段抗震救灾的特殊大考,我区6万多受灾群众得到及时转移,因灾损毁道路、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正在抢通恢复,大批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送抵灾区,所有受灾群众均得到妥善安置,群众生活安定,情绪稳定,为做好抗震救灾下一步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阶段过渡安置、恢复重建工作时间更长、任务更重。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确保全区特别是受灾地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高度政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维护稳定作为底线,坚决维护全区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灾区社会稳定,最根本的是受灾群众稳定、人心稳定。面对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受灾群众难免情绪波动起伏,给维护稳定带来新的难题和压力。要把稳定受灾群众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受灾群众利益作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整合多方力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一时间把灾区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回答好,把灾区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人心、稳定人心、凝聚人心。

    健全的工作机制是维护稳定的有力保障。要继续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驻村驻寺干部、双联户和部队官兵的作用,在各安置点及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和双联户,明确任务、履行职责,做好受灾群众衣、食、住、医、防疫等保障工作,做好应对防范余震和其他次生灾害准备,切实抓好各项维稳措施的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宣传、疏导和服务,及时公布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有力引导舆论,避免谣言传播和不必要的恐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

    确保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既要做好面上的工作,又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要按照自治区做好灾区防火、防疫、防破坏“三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预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要加强对灾区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监督检查,强化灾区垃圾清运处理、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要加大对公共区域和重要场所的巡逻防控力度,严防十四世达赖集团和敌对势力借机渗透破坏。同时,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盗窃、打砸抢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稳定是西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西藏的发展离不开稳定、改革离不开稳定,战胜自然灾害同样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人人都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珍惜和维护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我们就一定能众志成城、共克时艰,以夺取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的实际行动回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关怀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