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成都进行在蓉西藏人员社会保障卡、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采集的通知

14.06.2017  00:30
 

关于在成都进行在蓉西藏人员社会保障卡、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采集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机构、西藏驻成都企事业单位、在成都居住的我区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广大在蓉西藏籍人员:

为保证我区参保人员能够全面享受相关参保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从6月19日至21日在成都进行在蓉西藏人员社会保障卡、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采集工作。为确保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17年6月19、20、21日(其中19日对自治区驻成都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数据试采集,20、21日为正式采集时间,在以上时间内无法采集完成的,将适当延长采集时间,具体采集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二、采集地点

由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协调解决,具体采集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三、采集对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机构(含办事处、干休所)工作人员、在成都居住的我区跨省安置退休人员、西藏驻成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西藏籍人员和在藏参保人员。

四、采集方式和内容

现场采集。采集项详见附件,被采集人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

五、其他事项

对采集获得的数据根据采集对象的分类,对数据进行后期处理,并纳入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持卡库和全民参保登记库等。

(一)符合异地就医备案条件的,上传人社部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部、省两级备案人员库。

(二)已在其他省市领取社会保障卡人员,先行采集,再与人社部信息中心等部门协商相关重复发卡处理办法。

(三)所有人员数据根据业务部门需要进行相应处理。

(四)力争与成都市同时发放第三代社会保障卡。

附:社会保障卡、全民参保登记数据采集项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