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中的西藏非遗

12.09.2017  18:09

  中国西藏网讯 西藏是文化资源大区,包括民间文学、传统舞蹈、音乐、美术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底蕴深厚、历史悠久、形态多样、弥足珍贵,是以藏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西藏自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来,通过各界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非遗保护名录体系不断健全

  全区现有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藏戏、格萨尔);国家级代表性项目8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68名;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323项,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350名;市(地)级代表性项目289项;县级代表性项目1153项;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467名。

  其中,五年内新增国家级代表性项目13项;新增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5名;新增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101项,新增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23名;新增市(地)、县级代表性项目667项。

   非遗保护经费投入不断加大

  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3亿多元,为国家级项目保护、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以及相关传习传播活动提供了经费保障。全区各级财政也克服困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年投入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从1000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2016年,自治区级传承人年补助从5000元提高到10000元,补助标准居全国前列。

  同时,西藏自治区还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经费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实效性。近年来,各级财政对藏戏、格萨尔两项联合国项目的累计投入超过1500万元,重点保护和扶持民间业余藏戏队和格萨尔艺人。

  目前,全区民间藏戏队由此前不足50支迅速发展到140余支,藏戏艺人近3000人,格萨尔说唱艺人近100人。

   非遗保护抢救性工作不断加强

  2013年起,西藏自治区根据项目濒危程度,积极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完成了15名高龄国家级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支持那曲地区群艺馆录制70小时的《藏北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及27小时的《高龄格萨尔艺人独家说唱》,支持自治区藏剧团开展高龄藏戏戏师抢救性记录工作。

  同时,累计投入100多万元,实施“西藏农耕文化抢救性记录工程”,对一年四季农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和与之相关的工具摆设、节庆礼仪、劳动歌舞等进行原真记录,开展实物征集,出版《西藏传统农耕用具图典》。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西藏农耕文化展正式对外开放。

   非遗保护普查成果不断转化

  经普查,全区共收集记录稿10万余篇,音像1500余盒(盘),照片4万余张,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10个,各类项目近1000个,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所有资源类别。为把普查成果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资料,西藏自治区全面启动了“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和音(影)像制品的出版工作。五年来,先后出版《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藏戏艺术巡礼》《藏药材图谱大全》等普查成果书籍,以及《经典嘎尔鲁》《天籁之歌—360首格萨尔精品音乐唱腔》等音(影)像制品近百种。

  同时,还完成了西藏传统八大藏戏、西藏舞蹈艺术、格萨尔史诗(藏北篇)以及昌都锅庄、芒康弦子、丁青热巴等项目的数字化建设工作。

   非遗保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西藏自治区全面开展非遗进校园工作,2015年,命名西藏大学等7所院校为首批“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示范基地”。2016年,举办了两期唐卡传承人群普及培训班,来自全区各地的61名唐卡画师参训;组织10名山南市传统毛纺织类项目手工艺人及相关企业负责人,在京参加了为期半个月的研习。

  同时,积极对接落实援藏项目,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开展了西藏非遗人才定向培养工作,15名来自全区各地的学员参加了为期一年的培训并顺利结业。今年5月,举办了2017年西藏传统工艺非遗传承人群精准扶贫培训班,来自山南市传统工艺类60名各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群参训。

   非遗保护宣传展示不断提升

  近年来,西藏自治区依托“文化遗产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雪顿节”等重大节庆活动,积极组织各级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各类活动。

   非遗保护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近年来,先后制定实施了《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工作的意见》。这些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成为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文化领域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也是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的重要标志,开启了依法保护、依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篇章。

   非遗保护基地建设扎实推进

  五年来,西藏自治区先后命名84个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累计投入近400万元用于完善传习基地的设施设备及开展各类传承活动,成为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展示窗口和交流平台。

  同时,西藏自治区列入“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利用设施项目库的有10项,总投资达10105万元的建设资金均已落实到位,正在抓紧落地实施。

   非遗保护传统工艺不断振兴

  目前,西藏自治区有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和西藏雄巴拉曲神水藏药有限公司等12家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

  同时,西藏自治区积极引导各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以及各类传习基地,采取传承人+基地+学徒的方式,不断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为我区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发挥着积极作用。如自治区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敏珠林寺藏香保护示范基地,该基地培养学徒60人,在秉持传统藏香制作技艺的基础上,不断顺应市场需求,在包装及产品品种多样性上下功夫,2015年销售收入达800余万元,带动周边65位村民实现就业,人均月工资达2300元。

   申遗推进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3年,西藏自治区启动了藏医药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工作。在文化部等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几年不懈努力,藏医药项目于今年3月,作为我国唯一项目,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申报。

  近年来,西藏加强对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供给工作的支持,大力推进舞台艺术等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启动了非遗进校园等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产品,有效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也促进了非遗的发展。(中国西藏网 文/贾华加)

(责编: 吴建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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