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全部实现与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联网

18.12.2014  14:29

  按照环境保护部《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三阶段监测实施方案》(环发[2014]62号)文件要求,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统一部署下,西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4年11月15日起协同6地市(日喀则、昌都、山南、那曲、林芝、阿里)环境监测站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对12个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进行空气质量新标准能力建设;监测仪器设备已于11月30日完成安装调试,并成功与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联网,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对公众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由于拉萨市6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率先于2012年12月311日完成联网,截至11月30日我区7地市18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全部实现与国家环境监测总站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