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县名单公示
27.06.2017 17:24
本文来源: 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30号),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预通知》(藏商发建字〔2017〕9号),经县申报、地市推荐、省商务厅组织专家评审,拟确定山南市加查县、那曲地区索县、林芝市朗县、林芝市米林县、阿里地区普兰县等5个县作为2017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至7月3日。
如对上述县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
监督电话:区商务厅 0891-6822230(市场体系建设处)
西藏 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6月26日
本文来源: 商务厅
27.06.2017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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